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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云南出台12条措施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
发布日期: 2022-04-01 11:11:32 来源: 昆明信息港

日前,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云南省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其中包括加强创新创业人才体系建设在内的12条措施,旨在帮助解决大学生在创新创业过程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关键问题,加快提升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增强创新活力。

加强创新创业教育体系建设 每年支持训练计划项目2000项以上

《措施》提出,要将创新创业教育融入高校人才培养全过程,健全课堂教学、自主学、结合实践、指导帮扶、文化引领为一体的创新创业教育体系。支持高校建设一批创新创业教育示范课程,推进创新创业改革示范高校和示范基地建设。实施高校教师创新创业能力和素质提升计划;加快建设一批省级创新创业导师培训基地;重点支持建设一批“创新创业名师工作室”,推进创新创业前沿研究和实践应用;允许高校创新创业教师从事多点教学并获得合法收入;在“云南省兴滇英才支持计划”教学名师评选中,对符合条件的创新创业教师予以优先支持。

同时,面向全省大学生开展高质量、有针对的创新创业培训,鼓励更多校内外优秀导师深入校园开展创业大讲堂、创业宣传,每年接受培训在校生比例不低于10%;推进与南亚东南亚国家大学在创新创业教育和实践领域的交流合作;每年立项支持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2000项以上。建立健全云南省创新创业大赛与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等高水赛事联动机制,对符合条件的获奖项目给予财政奖补、推荐免费入驻省级孵化台,对获奖大学生升学、评优等予以倾斜,对获奖指导教师在职称评定、评优评先等方面予以适当倾斜。

推进创新资源台向大学生开放 落实科技成果转化、奖励激励政策

《措施》指出,持续提升企业开办服务能力,为大学生创业提供高效便捷的登记服务;积极推进科研、教学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等各类创新资源台向创新创业大学生开放,由政府投资开发的创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等载体应免费提供不少于30%的场地给创新创业大学生使用;各地各部门要对创新创业大学生和高校毕业生群体给予相应场地租金补贴等优惠支持。重点支持建设一批产学研用深度融合的现代产业学院、未来技术学院、特色学院;支持科技型、高新技术型企业面向大学生发布企业技术创新需求清单和产业命题,开展“揭榜挂帅”的项目研究、教学和实践合作。

在科技成果转化方面,要推进大学生创新创业成果在产业行业企业中的推广应用和落地,建立与产业行业企业长效对接机制;对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优秀项目给予持续跟踪和支持服务,落实相关科技成果转化、奖励激励和税收优惠等政策;支持高校对大学生创办的科技型企业占有一定股份。

落实减税降费与资金扶持政策 将创新创业成果纳入高校考评指标

《措施》强调,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年度内从事个体经营,在3年内按一定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并加大对创业失败大学生扶持力度,按规定提供就业服务、就业援助和社会救助;毕业后创业大学生可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持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在校高年级大学生、休学创业大学生和留学回国学生)申请最高额度不超过20万元、累计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9年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对10万元以下贷款、获得州市级以上荣誉的高校毕业创业者免除反担保要求;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设立的小微企业可申请最高额度不超过30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的贷款;对符合条件的优秀创业大学生给予每人最高不超过3万元的一次创业补贴。

此外,还要充分发挥社会资本作用,以市场化机制促进社会资源与大学生创新创业需求更好对接,引导创新创业投资和社会资本参与大学生创业项目早期投资与投智,助力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健康成长;加快发展天使投资,培育一批天使投资人和创业机构,助力大学生创新创业。

为保障创新创业机制建设,《措施》还强调,省直有关部门要把高校创新创业教育质量和成果,作为衡量高校办学水、考核领导班子工作实绩的重要指标,纳入高校教育教学评估和学科专业评估指标体系,作为高校资金分配和年末考核评价的重要因素。各高校要加快落实创新创业工作主体责任,成立领导小组,建立工作责任机制,制定实施细则,扎实推进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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